有關配件保固、產品保固和保固的示範手冊 這種商業行為被消費者保護機構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218)。 根據個別調查,商家商號的公佈可能足以滿足第 7 條第(4)(b)款關於商家身分的要求。 銷售合約中必須包含正式名稱,但這並不一定符合第 7 條第(4)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7 條第(4)(b)款,經營者未能告知消費者其郵政地址和身分資訊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明確指出,第 7 條第(4)款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重要資訊。 然而,交易者顯示第 7(4) 條中列出的所有資訊這一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屬於第 6(1) 條或第 7(2) 公司設立 條 (208) 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電話供應商在電視上宣傳手機訂閱,強調特定的價格優勢,同時僅在螢幕上以小字體顯示很短的時間的優惠條款和條件。 國家法院發現,儘管所使用的通訊手段(電視)的空間和時間特性有限,但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交易者更清楚地陳述如此重要的事實。 因此,重要資訊的遺漏使該廣告具有誤導性(201)。 消費者保護機構已對一名邀請消費者參加聚會並為他們提供免費健康檢查的商人提起訴訟,作為「我關心我的健康」計劃的一部分。 該貿易商未能說明聚會的主要目的是向消費者展示待售產品 (193)。 永續產品倡議目前正在審查生態設計指令的修正案,以將該指令的範圍擴展到能源相關產品之外,並將其應用於盡可能廣泛的產品(333)。 綠色聲明可能表明產品比競爭商品或服務或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先前版本對環境具有更有利的影響或對環境的危害更小。 包含此類比較的產品必須與類似產品(或者,如果適用,同一產品的早期版本)進行比較,並且必須一致地使用相同的評估方法進行比較。 一位商人在販售糖果包的廣告中聲稱每賣出一包糖果就種一棵樹。 不過,商家已經約定種植一定數量的樹,無論賣出多少包糖。 國家法院支持了監察員的主張,即該聲明構成誤導性廣告,因為它利用了具有環保意識的消費者的輕信行為 (305)。 為了使商家不違反這項禁令,他們必須始終能夠證明他們已經提供了獎品或提供了與針對消費者的廣告中所述的類似的福利。 登記公司 成員國法院審查了顯示線上商店連結是否構成直接購買邀請的問題。 法院認為,使用第二人稱單數和兒童特徵表達的廣告主要針對兒童,這種直接邀請購買的行為屬於附件一第28點的範圍,即使廣告中產品的價格和特徵僅是單擊鏈接(268) 即可顯示它們。 附件一第 20 點禁止使用「免費」一詞來描述套餐優惠中的特定元素(如果該元素的成本包含在套餐價格中)。 「捆綁報價」是指以單一全包價格提供的某些商品的預包裝組合,消費者實際上無法選擇以該價格收到的包裝中的商品數量。 附件一列出了在所有情況下都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做法。 特別是,平台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規定的透明度要求,要求平台在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提供產品時不得進行誤導性活動和遺漏。 在涉及「免費信貸」優惠的案件中,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如果消費者必須簽署包含額外費用的信用保險合約才能獲得「免費信貸」優惠,則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0點的範圍。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不影響歐盟關於產品健康特性的規定。 因此,第 17 點僅適用於作為現有歐盟健康聲明規則的補充。 然而,所有有關健康和保健產品的欺騙行為都可以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工商登記 條進行調查(例如,如果一般介紹具有誤導性)。 然而,如果產品標籤沒有明確揭示產品的差異,則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也可能發生。 在這些情況下,負責食品法的當局會檢查向消費者提供食品資訊的法規以及定義成分要求的相關產品特定法規的遵守情況。 在由不同機構負責執行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和相關食品立法的成員國中,這些機構應密切合作,以確保對同一貿易商和/或交易行為的調查結果保持一致。 國家法院認定,某貿易商在展示家具參考價格時劃掉了參考價格,但從未以該價格出售,從而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d) 條。 這兩項法律都適用於明確拒絕銷售,包括自動重新導向和應用不同的線上或線下價格。 在/從其他成員國購買時,有時會發生貿易商公開拒絕向某些消費者銷售或根據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國籍進行價格歧視的情況。 此類練習可以在線上進行,也可以在實體購物期間進行。 公司設立 商家可以使用地理位置技術,例如消費者的 IP 位址、家庭住址、信用卡發行國家等。 拒絕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或自動將其重新導向到當地網路商店或為價格歧視的目的。 服務指示普遍禁止基於國籍和居住地的價格歧視 (370)。 申請將接受審查,該過程以“是”或“否”的答案結束。 您可以隨時透過頁面頁腳中的 Cookie 設定選單連結變更與 Cookie 相關的設定。 您可以在我們的綜合隱私權聲明中找到更多資訊。 因此,美國作為第三國,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保護。 為了以數位方式映射可用材料庫存的所有變化,可以添加、重新分配額外數量的材料或將其返回到施工現場或多卡現場。 您可以在製造商將產品投放市場後兩年內提出產品保固索賠。 作為產品保固索賠,您只能要求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產品。 他們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在公司內有廣泛的權利和義務。 土耳其公司必須在私人公司和上市公司中至少擁有一名利害關係人。 這些人可以是土耳其公民或居民,儘管外國人也可以在土耳其成立公司時作為唯一股東。 會計師事務所 如果不可能,盧布爾雅那法院有權解決這些爭議。 如果賣方交付的產品與樣品或模型不符,如果提供樣品或模型僅用於通知目的。 當服務提供者確認訂單並且客戶收到第一封有關其訂單狀態的電子郵件(其地址為「訂單已確認」)時,服務提供者和客戶之間就簽訂了銷售合約。 如果違反專業謹慎的做法實際上或可能誘使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例如,消費者由於據稱加入的預期收益而購買特定產品,則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認證計劃。 國家執法機構將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評估此類情況。 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自訂價格的商家還必須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第 12-14 條。 零售商可以選擇在顯眼位置展示某些環境聲明(例如,在產品包裝的正面),並在不太顯眼的位置(例如,在產品包裝的背面)包含有關該聲明的附加資訊。 國家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代表表示,根據案件情況,特別是設備的限制,這可能會產生誤導(313)。 然而,商業慣例是否屬於附件一第 28 點的範圍,必須在考慮特定案件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情況下進行審查。 評估可能會考慮各種因素,例如行銷設計、行銷工具、語言、對兒童特別有吸引力的主題或角色的存在、年齡限制、是否包含直接購買連結、 ETC。 國家執法當局或法院不受貿易商自己對相關商業實踐目標群體的定義的約束,儘管可以考慮這一定義。 因此,必須審查一般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或行為自由是否受到「顯著」損害。 電子商務指令第5(1)(c) 條規定,線上服務提供者必須向服務使用者和主管機關提供“有關服務提供者可用性的快速聯絡信息,以及支援通訊的直接有效數據,包括您的資訊” 。 對於網路商店,電子商務指示第 5 條要求貿易商輕鬆、直接和持續地提供其姓名、地址和其他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指示第10條,還必須在訂購前提供某些資訊(例如正式簽訂合約之前要採取的各種技術步驟)。 Verband Sozialer Wettbewerb 案涉及一個平台的廣告,該平台展示的不同產品不是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在該平台上銷售的第三方提供(209)。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提供了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每種產品的貿易商名稱,同時考慮到空間限制以及案件的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下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另一個執法機構也做出了類似的決定(141)。 根據第 11 台北會計事務所 條,向此類控制機構提出上訴絕不能被視為放棄向法院或公共行政當局尋求法律補救措施。 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市場行為的純潔性受到極為嚴格的法律(競爭法、拉巴特法、卡特爾法、不正當競爭法等)的保護。 也建議在獨立進入市場之前對其進行研究,因為制裁可能會給匈牙利企業家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由於進入市場的成本非常高,在直接交付到德國市場的情況下,有必要非常仔細地選擇最合適的銷售鏈要素和形式。 這可以是獨立貿易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或中間人(商業代表、佣金代理商、獨家代表等)。 輸入您的郵遞區號以查看有關您所在地區的本地產品、代表和零售商以及特別優惠的資訊。 本網站由公司總部位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公司控制和營運。 與本網站及其所含資訊相關的任何法律爭議均應受賓州法律管轄(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 由本網站引起或與本網站相關的任何訴訟應專門向位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相應州或聯邦法院提起。 提交和未經授權使用本網站上的資料可能違反版權法、商標法、隱私和公開法、某些通訊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適用法律。 您對您的行為以及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或密碼的任何人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您應賠償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員、董事、員工、關聯公司、代理商、授權人和業務合作夥伴,使其免受與任何第三方相關的所有成本、損害、責任和開支(包括律師費)的損害。 成員國還必須確定補救措施的具體效果,例如,終止合約的補救措施是否導致合約訂立無效(雙方有義務恢復到合約簽訂前的狀態)或僅終止合約。 如果尊重合規性和有效執行的原則並確保指令的有效執行,則其未來的影響。 誤導性與比較廣告指示 (72) 規範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 然而,其關於比較廣告的規則仍需要根據完全協調的標準進行一般審查,以確定比較廣告在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是否也合法(73)。 如果本指令與管轄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第十一條與國家規定鑑於存在不正當商業行為,禁止法院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依職權或應當事人請求審查可執行文件的有效性的規定並不衝突。 ,並禁止存在這些做法,要求有實質決策權的法院採取類似中止執行程序的臨時措施來強制執行抵押權。 只有當傳銷促銷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來自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第 8 登記工商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如果市場參與者透過代表其或為其利益行事的另一家企業進行交易行為,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能適用於市場參與者和相關企業,前提是它們滿足“交易者”的定義。 (161) 儘管這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意義內的重大訊息。 雖然房地產傳統上在國家層級進行監管,但自 2016 年 three 月以來,一些重要方面已在歐盟層面進行監管 (433)。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規則通常是對特定行業的歐盟法律以及國家(有時更嚴格)規則的補充。 與其他形式的隱藏行銷一樣,未能明確說明意見領袖的內容或做法中的商業元素可能構成第六條和第七條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意見領袖的推薦涵蓋了多種做法,包括付費貼文、附屬內容(例如,意見領袖分享折扣代碼或連結以換取佣金)、轉發或商家/品牌提及。 根據第 7 條第(2)款,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標識,除非上下文明確表明是這樣。 此外,除了適用於所有輿論行銷案例的第 6 條和第 7 條之外,附件一第 11 工商登記 點還禁止在社論中未明確表明貿易商已為產品促銷付費的做法。 「編輯內容」一詞應廣義解釋,在某些情況下包括意見領袖在社群媒體平台上創建或發布的內容。 以下的流程圖顯示了附件中的商業行為「黑名單」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即第6-9條。 如果一種商業行為僅滿足這些條件之一,則該商業行為被視為不公平,因此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禁止。 歐洲法院在 Bankia 案 (65) 的判決中回顧,根據《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審查合約條款公平性的國家法院,甚至可以依職權評估商業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一名貿易商在顯著位置宣傳一年自由貿易保證,以鼓勵消費者付費將這種貿易保證延長至三年或五年。 該公司沒有在收到產品後兩年內充分告知消費者根據《消費品銷售和相關保證指令》他們有權獲得的符合性保證。 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這種商業行為具有欺騙性,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166) 第 6(1)(g) 條。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資訊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者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會計服務 因此,線上市場可以主要依賴第三方賣家提交的聲明。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線上市場時,不能對線上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然而,這並不影響網路市場在非法內容方面的義務,例如需要對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特定欺詐性報價的報告採取行動(344)。 例如,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平台設計其電子介面,以允許第三方交易者根據歐盟行銷和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向平台使用者提供資訊。 (4)消費者權利指令、購買邀請時所需的資訊以及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6 條提供的資訊。 委員會通過了關於視訊共享平台服務定義的實際應用的指南(83)。 2020 年 12 月 15 日,委員會發布了《數位服務法》提案 (78) 和《數位市場法》提案 (79)。 《數位服務法》旨在更新和擴展歐盟電子商務和平台的規則,而《數位市場法》旨在為所謂的「看門人」營運的某些服務引入額外義務(80)。 本公告僅供參考,只有歐盟法律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 對法律的任何真實解釋都必須源自指令文本並直接源自法院的裁決。 本通知考慮的是法院截至 2021 年 10 月所作出的判決,無法預測法院判例的未來發展。 該平台提供了一個簡單的域名轉移流程,有助於將線上資產整合到一個提供者之下。 商業與商業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商業是商業的組成部分,涉及產品和服務的購買和銷售,而商業是賺取利潤的活動的組合。 貿易基本上是商品和服務的買賣,而商業企業是指以利潤為目的而進行的所有活動。 它包括生產和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購買或出售長期資產等投資活動,以及發行股票或債券、回購公司股票、支付股息、廣告和行銷。 「推薦」一詞應廣義解釋為包括與虛假追蹤者、反應和觀點相關的做法。 如果法律已禁止使用某些物質,則貿易商不能聲稱產品不含此類物質。 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一般利益主張(沒有進一步說明)可能是合理的。 法院在審查石油產品廣告時指出,產品名稱中「環境」和「加」這兩個詞的組合使用給人留下了該產品具有一定環境效益的印象,儘管化石石油總是損害環境。 公司設立 對此,法院認為產品名稱中不能含有「環境」一詞(306)。 如果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電動汽車租賃是「綠色」的說法可能會被認為具有誤導性。 特別是,如果汽車充電所需的電力來自不可再生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仍然會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302)。 Acrobat Sign 可協助您隨時隨地管理所有業務交易。 您可以使用它從 iOS 或 Android 裝置發送、簽署、追蹤和管理已簽署的文件。 它也是親自收集客戶或使用者電子簽名的理想工具。 Acrobat Sign 獨立於 Acrobat Reader 行動應用程式運作。 現有的 Acrobat 設立公司 Sign 訂閱者可以從 Google Play 或 iTunes App Store 下載它。 Adobe Acrobat 包括桌面產品、免費行動應用程式以及透過 Adob​​e Cloud 提供的線上服務。 由於影響結果的因素很多,FMC 產品的銷售條件是客戶自行進行測試以確定產品是否適合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