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業術語 藝術 如果適用的回收或回收解決方案相對較差,因此整體環境足跡更加顯著,那麼這種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該規定明確了貿易商不得透過不允許地強調源自監管要求的屬性來誤導消費者。 這也可能適用於產品被授權獲得公共生態標籤計劃(例如歐盟生態標籤、斯堪的納維亞“天鵝”或德國“藍色天使”)或其他嚴格且信譽良好的第三方認證的情況。 控制方使用標籤系統的生態標章(例如,《生態標章條例》第11 條是指在國家或地區層級正式認可的EN ISO I 型生態標章系統)。 法院裁定,該貿易商在行銷護髮和保養品時,透過「生態」、「生態」等宣稱其產品為有機產品,其內容含糊不清,缺乏明確說明。 法院進一步認為,第三方認證標籤的徽章/標誌/標籤不足以明確有機和/或生態聲明的含義(304)。 第 7 條第 4 合格會計師 款 f) 點以及第 (4a) 和 (6) 款中包含的有關線上市場、搜尋結果透明度和使用者評價的義務在第 four.2 條中規定。 經營者為以其他方式向消費者傳達訊息而採取的任何措施。 結果發現,儘管所使用的通訊設備(電視)的空間和時間特性有限,但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交易者更清楚地陳述如此重要的事實。 因此,重要資訊的遺漏使廣告具有誤導性(196)。 JRC報告也發現,消費者在面對商品差異後的行為也取決於差異程度。 例如,如果一般消費者知道食品的一種或多種關鍵成分或含量有顯著差異,則他更有可能影響其交易決策(181)。 如果您沒有或無法要求修理或更換,您可以要求按比例減少賠償,或者您可以由公司承擔費用修理缺陷,或請其他人修理,或者 - 作為最後的手段 -您也可以退出合約。 如果消費者與公司之間簽訂了銷售和購買動產、提供數位內容或提供數位服務的合同,則您不得自行修復缺陷,費用由公司承擔,也不得讓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您可以從您選擇的配件保固權切換到另一個,但您將承擔切換的費用,除非有正當理由或公司提供了理由。 會計師事務所 IT 基礎架構通常不處於目前狀態且沒有現成的解決方案 根據 ZVPot 的說法,如果是遠端合約或非場所合同,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合約後 14 天內通知我們他們要退出合同,甚至無需證明其決定的合理性。 消費者是在其專業或營利活動之外獲取或使用商品和服務的自然人。 成員國可以為這種反向舉證責任維持或引入兩年期限。 應用此要求必須考慮到貿易商的合法利益,例如保護商業機密或智慧財產權,當局必須將其視為機密。 如果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額外資訊(例如在其網站上),則該資訊必須對一般消費者而言清晰且易於理解。 資訊的複雜性和技術性質不能用來誤導消費者關於綠色聲明的真實性。 因此,產品的表述和整體呈現(即設計、顏色選擇、圖像、圖形、聲音、符號或標籤的選擇)也必須真實、準確地描述環境效益,且不得誇大所實現的效益。 根據案件情況,隱含主張可能包括使用與環境永續性相關的圖像(例如樹木、雨林、水、動物)和顏色(例如藍色或綠色背景或文字)。 登記工商 然而,零售商有時會在其現有包裝中添加新商品,而不增加包裝的價格或降低包裝中已包含商品的品質或成分。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能會在新商品推出後的一段時間內將添加到包裝中的商品視為補充。 然而,如果添加新元素後封裝的價格上漲,或者其品質或成分變差,則新元素不能被標記為「免費」。 該禁令主要影響有關醫學界將其歸類為疾病、功能障礙或失調的身體狀況的說法。 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看似在向其他消費者銷售產品,但實際上這些個人本身是代表貿易商或商家行事(「變相」企業對消費者銷售)。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透過歐洲消費者保護合作網路 (CPC) 採取行動,針對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的網路遊戲實施了聯合執法措施。 據澄清,雖然應用程式開發人員主要對應用程式的內容負責,但應用程式商店提供者也可以負責確保在其平台上運行的遊戲不包含對兒童的直接吸引力(115)。 因此,為了確定罰款金額,國家當局可以使用做出製裁決定時(即上一營業年度)可用的最新年度銷售數據。 第 13 條第(5)款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關於制裁的國家規則及其後續修正案,即透過描述相關國家規定的具體通知,而不僅僅是作為換位措施一般通知的一部分。 如果一項措施或國家實踐違反了 TFEU 第 34 條,則原則上可以根據 TFEU 第 36 條或基於法院認可的公共利益的強制性規定來證明其合理性。 國家當局必須證明這些原因之一證明限制貨物自由流動是合理的 (98)。 此外,成員國有責任證明其監管對於有效保護(99)中提到的公共利益是必要的。 攻擊性行為可能包括其他國家立法(例如合約法或刑法)已涵蓋的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為此增加了額外的保護級別,可以透過公共執法手段激活,無需刑事或民事訴訟。 第 7(4)(c) 條要求貿易商在其購買邀請中註明完整(或最終)價格。 這應包括所有適用的稅費(例如增值稅)和成本。 最終價格必須包括在要約發佈時不可避免且可預見的適用成本和稅金。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以折扣價出售其組織的藝術展覽門票的市政府可被視為交易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方式、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有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保險。 遊戲中的某些商業行為(包括嵌入式廣告)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9 條的管轄範圍。 交易實踐也可以定制,並考慮有關玩家風險的特定資訊。 遊戲內的各種做法(例如針對兒童或其他弱勢群體、使用微交易、嵌入和不透明的廣告)加劇了對消費者的影響。 除了對兒童和年輕人的擔憂之外,對商業通訊和操縱行為的敏感度增加也可能是成年遊戲玩家的一個特徵,特別是在長時間沉浸式遊戲的情況下。 有關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脆弱性的信息的商業用途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 會計服務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任何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一家零售商簽署了一項促進木材永續利用的行為準則,並在其網站上顯示該準則的標誌。 該行為準則包括承諾其成員不會使用來自不可持續管理的森林的硬木。 然而,事實證明,網站上廣告的產品含有來自此類森林的木材。 這種對P2B法規的偏離反映了消費者的資訊需求,因為他們需要易於理解、簡潔的資訊。 基於同樣的原因,《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規則並不要求按照 P2B 法規的要求披露主要排名參數的相對重要性的「原因」。 關於對消費者的排名透明度的新規則(在《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以與 P2B 法規類似的方式定義了「排名」的概念。 P2B法規要求平台將平台的企業對企業合約條款告知其企業用戶,或在簽訂合約之前的階段提供該資訊。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任何被視為交易者的平台均不得在其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違反專業謹慎的要求。 記帳士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h) 條,「專業關懷」是指根據公平市場慣例和/或一般原則,可以合理預期貿易商對消費者採取的專業知識和關懷水平誠信,交易者的活動範圍。 例如,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線上平台必須使其服務的基本特徵透明。 根據平台的特定業務模式,不同的要素可能與消費者相關,例如平台報價的覆蓋範圍(例如,賣家的行業、類型和數量)、資訊更新的頻率(尤其是關於價格的資訊)。 至於國家規定必須經地方行政主管機關許可才能公佈銷售情況,法院指出,移交法院默示地承認,本案所涉條款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而不僅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是適用的(12)。 關於禁止有獎金銷售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旨在實現消費者保護和其他目標(例如媒體多元化)的一般國家禁止有獎金銷售的規定(11)。 (377)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9) 條允許成員國進一步規範涉及賭博活動的 B2C 商業行為。 例如,在比利時、荷蘭和斯洛伐克,賭博監管機構認為某些類型的戰利品箱符合賭博資格。 一個相關的問題是開發令人上癮的電子介面,其遊戲內容包含賭博元素,例如老虎機、一些戰利品盒/驚喜盒或賭注。 一些成員國認為此類元素受賭博立法的約束,這可能需要超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377) 的額外要求,例如許可批准或完全禁止在遊戲中使用賭博元素。 如第 5 條第 5 節第 3 記帳士 款所解釋的,定義脆弱性的特徵是資訊性的,但並非詳盡無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中包含的電子介面設計的專業盡職調查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際標準和道德設計行為準則的原則。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社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揭露。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點,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均可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提案和《數位市場法》提案可以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然而,其中許多服務都會收集有關用戶的個人信息,例如他們的身份和電子郵件地址。 重要的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涵蓋了與「免費」產品相關的所有商業行為,金錢支付不是其適用的條件。 以資料為中心的做法涉及歐盟資料保護立法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 與消費者偏好、消費者個人資料和其他使用者生成內容相關的資訊的經濟價值日益受到認可。 將此類產品行銷為「免費」——沒有向消費者正確解釋他們的偏好、個人資料和他們創建的內容——將如何使用,除了可能違反資料保護法之外,可能是一種欺騙行為。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法院認識到,根據第 6 條第(2)(b)款,貿易商不遵守行為準則中包含的承諾可能構成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但該指令並未要求成員國對貿易商施加直接後果。 貿易商只是因為他們不符合行為準則的要求(176)。 零售商或線上市場在銷售中使用品牌名稱作為關鍵字的做法如果誤導了實際提供產品的零售商的身份,則可能會誤導消費者。 當顯示的結果可能誤導或混淆消費者對商品性質的認識時,應考慮《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其中第6(1)(a) 條和第6(2)(a) 條。 產品消費者關於競爭對手的產品、商標、品牌名稱或其他顯著特徵的資訊。 使用商標品牌作為關鍵字銷售仿冒品的公司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 9 點。 誰可以出售商品( 96) 和價格控制措施(97)。 資料管理,包括個人資料的收集和存儲,必須公平合法。 公平資料管理的一方面是資料主體接收相關信息,包括資料管理的目的,同時考慮到資料收集的具體情況。 公平合法地處理個人資料需要遵守資料保護原則,並且合法資料處理的六個理由中至少之一適用於資料處理活動(請參閱《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第 6 條第(1)款)。 另一種情況是資料控制者根據歐盟或成員國法律有義務處理資料(例如,了解客戶的義務)。 台北 本指令適用於工商企業在執行與產品相關的商業交易之前、之後以及執行期間針對消費者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MerXu 的創辦人來自電子商務領域,此前曾管理過波蘭 Allegro,該公司是南非網路巨頭 Naspers 集團的旗艦公司之一。 此後,我產生了創建一個平台的想法,為中東歐的中小微型企業提供競爭和出口市場,並承擔很大一部分行銷和交付成本。 此類資訊可以讓消費者了解平台上的產品和賣家的可用性並不完整,並且可以透過其他資訊管道找到其他報價。 它們還有助於避免消費者被標有“最佳交易”或“建議選擇”的清單誤導的風險。 第 17 條第(1)款還提及製造商提供的“耐用性商業保證”,作為自願“商業保證”的具體形式。 根據該指令第 14 條,提供此類保固的製造商在整個商業保固期內(即在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對商品的維修和更換承擔直接責任不會給消費者帶來明顯的不便。 此外,如果合約規定智慧商品的數位內容或服務的持續提供時間超過保固期,則賣方有義務在這段較長的時間內提供更新。 工商登記 法院裁定,對「生態」和「有機」等模糊聲明的澄清必須直接出現在某些產品的聲明旁邊。 如果澄清顯示在網站的另一個頁面上(只能透過再次點擊才能存取)(314),這是不夠的。 在審查環境聲明時,產品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包括供應鏈)中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相關的。 該禁令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遠端銷售工具的騷擾。 附件一第 26 點並未禁止遠距行銷本身,而是禁止持續且不必要的招攬行為 (261)。 這包括不強迫孩子直接購買產品或讓成年人為他們購買產品。 研究表明,與更直接的電視廣告相比,兒童不太可能感知和解釋遊戲內廣告的商業意圖 (376)。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自己的產品或業務,則適用相同的規則。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與他們明顯相關的品牌或產品(例如顯示他們的名字或臉孔),也需要足夠的資訊。 還必須考慮交易者活動的規模和風險水平,以確定對於該交易者來說什麼是「合理且相稱的」。 例如,與小型商家相比,詐騙活動風險高且擁有更多資源的大型平台預計將使用更重要的工具來打擊消費者評論詐欺。 法院澄清,附件一第 31 點禁止此類做法,即使消費者領取獎品(即索取有關獎品性質的信息或接收獎品)所需支付的費用與其他獎品相比微乎其微。 獎品的價值,例如郵票的價值,無論支付此類費用是否會為交易者帶來任何優勢(274)。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一名貿易商在顯著位置宣傳一年自由貿易保證,以鼓勵消費者付費將這種貿易保證延長至三年或五年。 該公司沒有在收到產品後兩年內充分告知消費者根據《消費品銷售和相關保證指令》他們有權獲得的符合性保證。 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這種商業行為具有欺騙性,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166) 第 6(1)(g) 條。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資訊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者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因此,線上市場可以主要依賴第三方賣家提交的聲明。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線上市場時,不能對線上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然而,這並不影響網路市場在非法內容方面的義務,例如需要對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特定欺詐性報價的報告採取行動(344)。 例如,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平台設計其電子介面,以允許第三方交易者根據歐盟行銷和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向平台使用者提供資訊。 (4)消費者權利指令、購買邀請時所需的資訊以及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6 條提供的資訊。 包括企業對消費者中介機構在內的貿易商必須確保門票價格從一開始、從廣告階段到整個預訂過程都是透明的。 在國家當局的倡議下,一家玩具製造商對遊戲內購買資訊(包括戰利品箱)做出了承諾。 當局指出,消費者和家長需要最大程度地了解是否可以進行此類購買,特別是對於隨機性為關鍵特徵的戰利品盒 (379)。 線上遊戲使用演算法根據用戶的遊戲習慣來確定用戶的“風險評分”,以便定制遊戲中提供戰利品箱的時間、在戰利品箱中獲得高價值物品的機會、戰利品的強度等。 遊戲中的對手,目的是讓他們玩得更多並增加遊戲支出。 台北會計師 第一個要素旨在確保消費者評論反映真實消費者的意見、發現、信念或經驗。 因此,禁止商家提交虛假評論或誘導其他人(例如實際消費者)提交虛假評論的行為。 國家法院認為,主要比較和預訂服務的做法具有欺騙性,允許飯店透過支付更高的佣金來操縱排名 (351)。 在水療中心,透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 50% 的折扣。 如果建議的療程僅持續 30 分鐘,而以正常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的範圍,除非告知消費者對此明確告知。 這實際上意味著您的倉庫中不一定需要有大量庫存。 如果您決定使用銷售管道(例如 Shopify),您可以嘗試一些 POD 產品。 了解在哪裡可以找到設計、聯絡供應商、將產品匯入您的商店並快速開始銷售。 根據經驗,保持客戶在產品中看到的價值的第一步是從供應商購買優質的產品。 了解 Inflexion 合作夥伴根據個人需求客製化的 SAP Business ByDesign 系統如何提供頂級業務體驗。 登記工商 謹提請您注意,由於同一缺陷,您不能同時主張配件保固和保固索賠,也不能同時主張產品保固和保固索賠,但否則您有權保固產生的權利,無論第1 點和第2 點中定義的權利如何。 本公司在滿足更換要求時,必須在保固卡上註明更換事實和日期。 如果產品不符合投放市場時有效的品質要求,或不具有製造商描述的特性,則該產品有缺陷。 透過TradeSafe交易處理平台促進歐洲的發展。